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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集合计划”)自2009年12月23日起,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正式推广发行,设立推广活动现已顺利结束。
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,截止2010年2月8日,参与资金全部划入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专户,本集合计划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4,504,992.29元,按照每份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.00元计算,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首次发行共募集464,504,992.29份。其中,由投资者参与464,459,615.36份,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折合45,376.93份。有效参与户数为2165户。
根据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》和《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》的有关规定,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,于2010年2月8日成立。自成立日起,管理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该集合计划。
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支付,不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。集合计划成立后,与集合计划有关的信息披露费、律师费和年度专项审计费等费用按有关规定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。
根据《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》、《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》的约定,本集合计划成立满三个月之后的首10个工作日,投资者可参与本集合计划,同时持有人可申请退出本集合计划。管理人届时将在管理人网站(www.glsc.com.cn)通告开始办理该业务的具体时间。管理人将于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(www.glsc.com.cn)公布集合计划单位净值,所公布的净值为国联金如意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前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。
特此公告。
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二○一○年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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